补贴工作

如东县2015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

作者: 点击次数:366 发布时间:2017-05-16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  如东县2015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强农惠农政策,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《2015-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我县切实加强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,严格购机程序,强化检查监督,规范、有序推进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。   一、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完成情况   截止6月30日新增补贴机具达1356台,其中联合收割机61台,大中型拖拉机199台,插秧机117台,增氧机665台,使用补贴资金1193.533万元,惠及农户700多户。   二、主要工作措施   1、明确职责,强化领导。在5月8日召开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,县农机局局长张玉华同志在会议上作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,纪检、财政等购机补贴领导小组成员、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,形成了部门协作,共同监管的良好格局。我局按照“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领导负全责、工作人员直接负责”的要求,成立了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,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,将职责细化到人,责任到岗,坚持按章办理、公平公开、阳光操作,进一步增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。   2、多措并举,广泛宣传。我局采取了如下举措:一是通过新机具的推广、试验、示范、现场会的形式进行田间式宣传,二是通过农机化教育进行宣传,三是通过农机下乡检审和平安农机通这个平台进行宣传,四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培训,印发相关宣传材料,并设立“农机114”咨询热线,负责农民购机答疑,政策解读。通过以上举措,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,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,确保农民群众不因政策变化影响购机用机积极性。   3、把握关键环节,严格规范操作。各镇(区)在受理补贴申请时现场核对购机者资格和补贴机具,做好人机合影、登记建档。坚持“谁核查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,做到“见人、见机、见票、见机具永久铭牌(含拓印件)、见喷印监督标识”,确保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。我局除一般电话抽查外,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%的比例,对补贴机具购买在位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。         如东农机局   2015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