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贴工作

2016年上半年如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

作者: 点击次数:364 发布时间:2017-05-17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  2016年上半年如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 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级强农惠农政策,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农机局《2015-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我县切实加强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,严格购机程序,强化检查监督,规范、有序推进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。   一、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  截止6月30日新增补贴机具达580台,其中联合收割机89台,大中型拖拉机84台,插秧机275台,秸秆还田机102台,其它机具30台。   二、主要工作措施   1、明确职责,强化领导。在5月4日召开了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,我局按照“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领导负全责、工作人员直接负责”的要求,成立了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,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,将职责细化到人,责任到岗,坚持按章办理、公平公开、阳光操作,进一步增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。   2、多措并举,广泛宣传。我局采取了如下举措:一是通过新机具的推广、试验、示范、现场会的形式进行田间式宣传,二是通过农机化教育进行宣传,三是通过农机下乡检审和平安农机通这个平台进行宣传,四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培训,印发相关宣传材料,并设立“农机114”咨询热线,负责农民购机答疑,政策解读。通过以上举措,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,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,确保农民群众不因政策变化影响购机用机的积极性。   3、把握关键环节,严格规范操作。各镇(区)在受理补贴申请现场核对购机者资格和补贴机具,做到了人机合影、登记建档,坚持“谁核查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,做到“见人、见机、见票、见机具永久性铭牌(含拓印件)、见喷印监督标识”,确保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。      2016年6月30日